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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能回购股东股权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但是应当在法定的情形下,比如公司连续五年满足分红条件却不分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随着我国有限公司的不断发展,有了很多的非上市公司和大型上市公司,对于注册公司我国的法律设立的条件相当严格,对公司的资本股东人数都有限制,那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呢?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最低人数的规定。我国公司法既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又规定了发起人的最高人数限制。规定后者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一些人通过设立公司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的公司股权【股权回购】所谓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u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专业解答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实现以下目的之一时,通常会进行股份回购操作:首先是为了削减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其次,当企业考虑将自己的股份与拥有同个公司股份的其他企业进行合并的时候;再者,为了推行职工持股计划或者实施股权激励政策而进行的股权收购;另外,当股东对于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关于企业合并、资产分割等重大决策存在争议并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公司也需要考虑回购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还有就是在将公司的股份转换为可以转变成为股份的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过程中;最后,上市公司有责任保护公司的整体价值以及股东们的各自利益不受侵害。
专业解答在股权收购中,虽非必需,但在个人股权转让、企业重组及国有资产转让等情况下,资产评估尤为关键。双方需依据评估结果定价,并委托代理机构出具报告。国有资产变动更需全面评估,以保护各方权益,防止资产流失。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回购股东持有的股份,主要包括缩减注册资本、与其他企业合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股份转换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情形。上市公司还需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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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根据,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相关流程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办理股权出资登记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不需要提供其他股东的同意函,即可办理。
律师解析 股东知情权系股东作为公司出资人享有的,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财务状况等事宜知悉的权利。 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 1、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2、复制权,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建议权、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公司信息接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从公司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
律师解析 股东协议效力相关规定如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不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很容易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减持股份时应当遵守一下相关规定:持股两年以上;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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