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专业解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一般经过两次退侦移交检察院之后大概要有两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下来判决结果,实际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到刑事法庭作出判决结果所需要的时间,跟刑事案件退回侦查的这件事情没有任何的关系。
专业解答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二次送检察院多久能处理完结,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如果是检察院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无法确定证据的,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时也是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的。
专业解答退回侦查第二次超过时间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个案件之所以会被退回侦查表明该案件证据不足。如果一个案件第二次退回侦查证据依旧不足说明这个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专业解答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是不能退回的,如果确实在第二次提起诉讼的时候依旧认定是证据方面存在着不足,那么是需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所做出的的规定。
专业解答二次退回侦查能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类型的案件,对于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的是可以进行退回的,退回的次数是两次,对于第2次进行补充,如果认为证据确实还是不足的话,可以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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