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专业解答涉及危险驾驶罪的加重处罚的情况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受害者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其次是被定为醉驾;第三是为躲避执法机关的检查而采取违法措施;最后是在高速公路上进行的危险驾驶行为。当这几种情节集中出现在一起时,法院有可能对犯罪者施加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专业解答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有:因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逃逸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浓度超过200mg/100ml的;在高速或快速路上行驶的;驾驶营运载客车辆的;严重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或使用假牌证的;逃避或阻碍公安检查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驾受罚或起诉的。
专业解答处理醉驾刑事案件时,应严格遵守刑诉法,保障嫌疑人和被告的诉讼权利。在法定时效内迅速调查、起诉、审理。 根据案情,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违反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规定且情节严重者,可依法逮捕。
专业解答在危险驾驶罪中,加重处罚情节包括:严重超速、超载、超员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客;故意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但不构成其他刑事犯罪。这些情况通常会被视为需加大刑罚力度的因素。
专业解答在危险驾驶罪中,加重处罚情节包括:严重超速、超载、超员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客;故意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但不构成其他刑事犯罪。这些情况通常会被视为需加大刑罚力度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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