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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究竟由哪一方承担

陈** 河北-唐山 公司债务咨询 2023.03.25 22:36:08 400人阅读

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究竟由哪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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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3-03-25 22:3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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