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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哥他父亲前段时间去世了,他继承了他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现在打算将房产转继承给他女朋友。有人知道房产转继承涉及税费是多少,要如何缴纳呢?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房产转继承涉及税费需涉及以下几点征收项目;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新增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的税率是万分之五,一次性贴,以后只对增加部分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护弗篙煌蕻号戈铜恭扩,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根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是用贷方发生额来进行比较。
收入额)×适用税率: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许可证照;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企业分立中,分立企业并没有向被分立企业支付对价,而是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因此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尽管房产与土地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是被分立企业并没有获取相应的对价,不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行为,因此不需要申报缴纳土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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