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17-11-21 15:50:13 回复专业解答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人员通常均等分遗产。但如某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贡献较大(如主要抚养或共同生活),可多分。《民法典》规定原则上均等,特殊情况下如经济困难、丧失劳动能力者优先照顾,不尽扶养义务者可能少分或不分。协商一致时,可突破均等原则。
专业解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律师解析 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第二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第二顺序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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