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合法的注意事项
①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
②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③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④出借人。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
⑤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
⑥利息。
⑦借款期限。
⑧借款人。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借条本身要保证其完整性,不能撕过或剪烂过。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若借款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或有悖于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亦或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则此类借款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的证据。举例来说,如借款合同中的利率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最高限额,又或者该借款合同系在受胁迫、欺诈等非法手段影响下达成的,那么这类借款合同便属于无效的范畴。
专业解答若在借贷过程中并未签订书面的欠条,在考虑发起针对借款纠纷的法律申索时,您仍然有机会借助其他类型的有效证据来证实相关的借款事实。这些可能包括借款人本人的陈述和证人的证词,详尽的转账纪录,真实可信的通话录音,以及短信或微信聊天的记录等电子数据信息。此外,还可能包括其他各种形式的证据,以进一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性。只要这些证据能够充分地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即便没有书面的借条,您仍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专业解答如何书写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款凭证具备如下条件的借贷协议或借据方能具备法律效力:首先,借款协议的签署双方均为合法权益主体,并且其身份资格与行为能力均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障;其次,借款协议或借据所表达的事项正确无歧义,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得以充分体现;再者,该协议或借据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强制性要求;最后,该协议或借据不得有悖于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
专业解答在实践中,借据的法律效力不是由借款人是否按指模来决定的。但是,加上这个步骤可以增强证据的力度。有效的借据需要明确记录借贷双方的意图、借款金额、用途和还款期限。借款人亲自书写并签署的借据已经足以证明他偿还债务的承诺。虽然按指模不是必需的,但是可以进一步巩固借据的证据地位。
专业解答对于3年后补写借贷凭证的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些建议: 1.记录关键信息:在补写的凭证上,要详细记录借款金额、时间和用途等关键信息,以便日后核对和证明借款事实。 2.解释之前凭证:如果之前的借贷凭证表述不清楚或存在信息遗漏,需要在补写的凭证中对其进行详细解释,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3.重新商定还款时间和方式:由于是3年后补写的凭证,需要重新商定还款时间和方式,以确保其明确可行,并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4.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借贷双方需要在补写的凭证上签字确认,并注明补写日期,以证明双方对该凭证的认可和同意。 总之,3年后补写借贷凭证需要注意以上几点,以保证其法律效力。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建议大家尽量避免补写借贷凭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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