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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的三个儿子产生了继承纠纷,继承纠纷被告如何处理?

陈* 湖南-株洲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17 11:30:48 130人阅读

你好,在我爷爷去世之后,他的三个儿子之间因为财产继承问题产生了继承纠纷,那么继承纠纷被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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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继承纠纷被告如何处理,首先因遗产继承引起的纠纷,往往不是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是直接关系到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利益,情况比较复杂。
为解决这一问题,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告的,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作为被追加的共同原告。

2017-11-17 11:3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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