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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恋爱期间,赠与金额超过3000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大额”。
解析:
恋爱期间,赠与金额超过3000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大额”。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该行为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情侣之间明确是借款的、或者没有说明用途的大额转账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2-28 09:18: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