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听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l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干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构成非法销售车船票罪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是,在客观方面实施了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该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的,一般满足这些要求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倒卖车票船票主要是侵犯了我国对于车船票的管理制度。
律师解析 满足下列条件会构成非法销售车船票罪: 1、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倒卖车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律师解析 满足下列条件会构成非法销售车船票罪: 1、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倒卖车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