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如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但是,股权出质毕竟不同于股权转让,适用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出质,那么应如何处理呢?有学说认为,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不同意出质的股东应当购买该出质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出质。
一、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1、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
2、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专业解答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手续的法律规定及办理流程在申请办理股权质押业务过程中,必须提交完备的材料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详细的股东名册、订立的明确的质押合同以及作为主要依据的主合同等等。结合现行法规要求来看,当股权质押业务经过办理并正式完成出质登记程序之时,质权即告设立;而在解除质押环节,同样需要履行注销登记手续。除此之外,根据国际通行的法律原则,股权被设定质押之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
专业解答我国民事申诉无明确时效限制,任何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可随时申诉。检察院受理需满足:案件在其管辖范围内,有申诉权,申请人直系关系或代表身份,材料完整。委托律师代理也须满足上述条件。受理时如有缺失,应在补充齐全后重新计算时效。
专业解答本通告阐述了“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仅限于高层管理人员、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适用,且期限不得超过法定两年,否则无效。企业需支付相应补偿,如未达成共识,按员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计付,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企业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等待三个月后可申请解除,条件包括企业过失、超期未付及书面通知。企业有权在限制期内决定是否延续,需额外支付三个月补偿。
专业解答羁押期限主要涉及拘留和逮捕两种情况。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一般十四天,如需逮捕需在拘留期后三至三十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后者七天内评估。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对于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特殊案件,期限可能延长至四个月,但需省级检察院批准。
专业解答股权质押是个人或机构以持有或处置的公司股权为担保的金融行为。可分为动产和权利质押。中国有限责公司股权质押有严格规定:股东不得以其对公司债务的出资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向非股东债权人质押出资需过半数股东同意。但股东间质押出资则不受此限。
律师解析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的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在限制的期限内,公司须向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此外,竞业限制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约定的义务,而非法定义务,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才开始生效的条款。 1、并非所有员工都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对象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将竞业限制人员范围扩大至与商业秘密无关的人员或其近亲属,显然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应为无效。 2、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竞业限制期限违反该条规定的应属无效,但未超过二年的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对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由此可知,员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 (2)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满3个月; (3)劳动者已经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5、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但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以及注意事项有: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须符合章程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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