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产权方面的差异之处:许多安居房并非全面拥有产权,这意味着尽管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权利,但并不一定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诸多的安居房所用地块的性质多为划拨土地,也即是大众常说的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相比之下,商品房则是全面拥有产权,表示已经缴纳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在未来的二次交易中,极有可能需要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让金作为补偿。
专业解答动迁安置房和商品房在土地来源、产权、质量、交易限制和法律约束等方面都不一样。安置房通常通过划拨或低价获得土地,产权可能受限;而商品房则是通过公开拍卖获得土地,产权更全面。安置房的施工质量可能不太好,还有限售期,交易也受到严格的法律政策限制,和商品房的销售条件有很大区别。
专业解答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与征收补偿协议在本质上存在明显差异。前者主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而后者则依据《土地管理法》针对集体土地征用问题展开赔偿事宜。
专业解答1.安置房是政府为拆迁户在征收和拆迁过程中提供的新住所,通常位于其他区域;而回迁房是开发商在原拆迁地点为拆迁户新建的住房。 2.尽管安置房拥有完整房屋所有权,但未缴纳土地租金,因此业主需支付土地租用费;而回迁房业主则享有全方位所有权。 3.安置房交易受限,需等待五年后才可合法交易;而回迁房作为商品房,交易无此限制。
律师解析 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拆迁的住户进行重新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拆迁户的房子。安置房政府补偿给拆迁户的,而且5年内不可以自由买卖。而回迁房是开发商补偿给拆迁户,没有交易限制。
律师解析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 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 结论: 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在法律上不是并列的,但是在房地产圈子里经常被放在一起说。 其实他们出现在不同的概念体系里面,在不同的语境里意思会不一样。
律师解析 区别: 1、土地性质的区别,安置房一般是补偿给拆迁户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划拨土地,而商品房是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 2、产权的区别,安置房也可以叫做不完全产权房,房屋权是完全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并不一定是完全的,而商品房是两者都具备的。 3、房屋质量的区别,安置房的质量一般比不上商品房的质量,商品房在质量方面还是比较看重的,购买之后通常不会出现什么比较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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