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专业解答建立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目的在于促使检法两家的协调配合、求同存异、共同努力 追求司法公正 维护司法权威。1、依法监督原则。2、同级监督原则3、有限监督原则4、主动与被动相结合原则。5、不干预人民法院正常民事执行活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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