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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司法解释案例

杨** 云南-昆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3 17:52:21 282人阅读

结婚后经常家暴,一次次的原谅换来变本加厉的伤害,我实在不能在忍受了,要什么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呢?我要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司法解释案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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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远远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干涉,就不应当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而应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定罪处罚。

2017-11-13 18:0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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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L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2017-11-13 17:5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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