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烟草证倒卖香烟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专业解答倒卖烟草50条构成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专业解答五十条就会构成犯罪;一般非法经营在五万元以上或者是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再者就是倒卖香烟二十万支以上的,那么就可以按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判决,若是依旧不知道倒卖烟草多少条才犯法坐牢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律师解析 有烟草证倒卖香烟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律师解析 倒卖烟草50条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律师解析 香烟属于专卖,有烟草证也是不能倒卖的。 私自贩卖烟草,属于非法经营违法行为,轻者,会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则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负刑事责任。 有烟草证倒卖香烟处罚有: 1、烟草是国家专卖、特许经营。因此倒卖都是违法行为,但没有达到一定的情节,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以行政处分为主。 2、如果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罪名的构成要件有: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本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中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性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等等。本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并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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