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忻州法律咨询 > 忻州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

董* 山西-忻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3.02.12 16:43:54 344人阅读

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的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忻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忻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23-02-12 16:44:5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