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今年32了,家里人很着急她结婚的事情,给她张罗了好多相亲对象,后来总算看上了一个,双方很快就领证了,但是婚后一个星期,发现男方身体上有疾病,之前一直隐瞒,表姐觉得被欺骗婚姻无效,想去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吗?
你好,《婚姻法》规定以受胁迫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唯一原因。因此,因受欺诈而结婚的,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虽然结婚的当事人一方因受他方欺骗,在结婚的意思表示上存在瑕疵,但二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通常情况下均是自愿,从形式上并不违背二人的意思表示,且在现实中存在大量的男女双方在婚前了解不深或根本不了解却结婚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往往称受到另一方的“欺骗”,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通过作为二人夫妻感情破裂或未建立感情的表现形式准予二人离婚即可很好地解决。所以你的表姐不能去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
2017-11-13 10:49: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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