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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遗嘱继承的房产该走哪些程序呢

刘** 湖南-株洲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12 14:58:20 172人阅读

最近,我有个同学继承了一套房产,他想转让继承的房产,请问转让遗嘱继承的房产需要走哪些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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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无偿赠与的减免税提出了严格要求转让遗嘱继承的房产需缴纳20%个税

2017-11-12 15:0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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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遗嘱继承的房产需要按以下步骤:
你好,转让遗嘱继承的房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包括继承、遗嘱、直系亲属赠与等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在取得无偿赠与的房产后再次转让时,要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7-11-12 15:00:20 回复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代位继承才能成立。分配遗产可以不经公证,主要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解决。法律依据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2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27.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程序编辑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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