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一方拥有继承权,另一方没有继承权,那么有继承权的一方可以不经过配偶的同意,自行放弃,这是没有法律责任的。
2、选择继承与否是公民的自由,并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
3、如果没有继承权的一方,代替有继承权的一方放弃继承,一般认为是无效的,继承权属于一项与人身权利有关的财产权利,应当由有继承权的人进行行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专业解答财产继承权是公民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合法继承其财产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不同,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格尊严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的人格属性。因此,每个继承人在选择是否接受或放弃继承权时,只是对自己权益的处置,与配偶无关。
专业解答财产继承权是公民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合法继承其财产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不同,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格具有鲜明的人格属性。因此,每个继承人在选择是否接受或放弃继承权时,只是对自己权益的处置,与配偶无关。
专业解答配偶放弃父母去世继承权可以公证也可以不用公证,一般是需要结合当事人的意愿来进行确定;一般需要放弃继承权就需要在遗产处理前,继承开始之后进行实施,这样才能保障到其他继承人的权益。
专业解答对于放弃继承的流程,首先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自己已经放弃继承相关财产。并且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书。进行办理完毕之后那么继承。如果放弃其对合法遗产的继承,并且不能够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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