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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企业非法集资破产的相关内容

王** 山东-聊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0 16:25:33 18人阅读

我几年前开了一家公司,近年来因为不正当吸收资金已经经营不下去了,请问企业非法集资可以申请破产吗,我想了解一下企业非法集资破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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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识别的程序是什么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在正确识别出自身所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的处理.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运用各种方法系统的、连续的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2017-11-10 16:2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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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属于《公司法》管辖范围,非法集资属于《刑法》管辖范围,两者有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互不干涉,所以该公司仍然可以申请破产以上就是企业非法集资破产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2017-11-10 16:26:33 回复

第十五条 集体企业的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合并和分立,应当遵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由有关各方依法签订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其他财产关系和遗留问题,妥善安置企业人员。  合并、分立前的集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分立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十七条集体企业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  (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申请解散,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二)依法被撤销;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十八条 集体企业终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算企业财产。企业财产按下列程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一)清算工作所需各项费用;  (二)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以及其他债务。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十九条集体企业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有国家、本企业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企业职工个人投资入股的,应当依照其投资入股金额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从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相同的比例偿还;  (二)其余财产,由企业上级管理机构作为该企业职工待业和养老救济、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等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  集体企业终止,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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