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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员工不知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么?

蒋** 贵州-遵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9 14:26:08 3084人阅读

我一个远房亲戚,学历不高,社会阅历不足,出去打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非法集资,请问非法集资员工不知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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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不知道公司实施非法集资,就不构成犯罪,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

2017-11-09 14:31:08 回复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 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 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1.从 筹集资金 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 筹集资金 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 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 筹集资金 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 筹集资金 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 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 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
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 筹集资金 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 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集资纠纷的区别主要在于:
(1)目的不同,本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资款,而一般集资纠纷中的集资目的往往是为了生产经营,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方法不同,本罪采用诈骗方法,而一般集资纠纷中的集资一般不采用诈骗方法,只是 非法集资 行为中行[更多]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理:集资诈骗罪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 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 非法集资 [更多]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本身就含有欺诈的手段,即骗得虚报注册,骗取公司登记,但就其构成而言,与诈骗罪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下列4 个方面:
(1)犯罪客体不同。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是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一类犯罪,而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更多]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 申请公司 登记的单位或个人。而后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且不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的内容不同。前罪的主观内容是欺骗公司登记机关,骗取公司登记。后罪则是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前[更多]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可以。律师对事实与证据做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决定做 无罪辩护 。比如,如能论证控方指控嫌疑人缺乏客观真实的恶意透支的事实依据,不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规定的两次催收和超期三月的恶意透支要件,则 无罪辩护 成立。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能[更多]

除非他当时采取了不满足公司规定的行为去欺骗客户,不然,如果员工是按公司指示行事,则他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是前者,你们可以起诉他,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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