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怎么处理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怎么处理的?

席** 四川-成都 子女抚养咨询 2023.01.20 21:40:55 434人阅读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怎么处理的?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023-01-20 21:42:5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