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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个案件还没结束,第二次开庭又要律师费

ask****232 河南-驻马店 其他咨询 2017.11.06 09:31:57 1人阅读

为什么一个案件还没结束,第二次开庭又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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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起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内不得重复收费。不包括执行程序和上诉审程序及再审申诉程序。另有约定除外。
2,如判决不准予离婚,表明代理结束。

2017-12-02 11:08:56 回复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2000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标志着这一制度完成了体系化和精细化。严格遵守审限规定具体开庭时间及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3种情况不计入审限根据最高人民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期限整理如下: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减少当事人讼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审限一律从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1991年《民事诉讼法》首创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由本院院长批准.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是由主审法官确定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3.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1.公告期间。2,即从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适用一审,二审的适用二审,注意这和刑事审判的再审不一样。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判,有重要意义。无论是直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再审期限原先是一审的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为3日,可延长1-4日,如果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可延长至30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逮捕后期限为两月,还可以延长两次,
第一次为一月,
第二次为两月,不过延长条件严格就不具体说了,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为一个半月,可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上述期限内,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上述期限内,任何一个环节,办案机关均可根据案件情况主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无罪,可能继续起诉,也可能不追究。取保候审的期限是12个月,不能二次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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