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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和第二次开庭间隔多久

一、法律意见:
法律没有规定开庭的间隔时间,由主审法官根据工作确定,但必须在法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次开庭会下传票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二个月内审结,但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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