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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举证期限是怎样的

余** 西藏-日喀则 证据调查咨询 2023.01.10 07:13:05 312人阅读

原告的举证期限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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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2、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予接纳。

2023-01-10 07:1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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