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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法律赋予了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权。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你应当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2017-12-01 17:16: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