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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我们这里拆迁,拆迁公司按照,98年质量在产权证上的房屋,不管是养猪的房子都算,那么我公公,83年买的集体房子,98年的时候没有质量到这个房子,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出钱买了这个房子,是不是也应该质量在我的产权证上,
你好,建议直接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各地的政策情况不同。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两者不同。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计算公式:土地补偿费=被征地面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公式: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这个补助就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户口数量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专业解答一、维权要积极,千万别怕“民起诉官”。二、信息要掌握,全面了解征收情况。三、“陷阱”要规避,千万别信高额奖励。四、评估要重视,评估环节必须合理合法。五、签字要谨慎,把好提高补偿的最后一关。
专业解答第一件事:想拿补偿,先搞清楚自己是什么性质的被征收人。第二件事:要拿补偿,就得明确土地、房屋是否是合法拥有的。第三件事:能拿多少补偿,需找准土地、房屋面积。
专业解答二、拆迁方的两大弱点:1.怕信息公开。在实际拆迁中,政府不但不会主动公开信息,在遇到被拆迁人申请信息公开时,为了掩饰自己违法征收的行为,还会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向被拆迁人公开征地拆迁相关信息。2. 怕打官司、怕被诉讼。
专业解答一、知己:为自己的房屋精准定价、合理估价。二、知彼:判断征收方的违法行为,警惕违法征收。三、及时:补偿不满意,积极维权。四、谨慎:确定补偿协议违约责任,做好万全准备。
专业解答不能信,要坚持"先补偿后征收"这个原则。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房子的存在,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件的妥善保存,往往意味着在与征收方进行补偿谈判时,咱们手上有可靠的筹码。如果在谈补偿条件之前,房子和产权证件就已经不在了,对被拆迁人来说情况是极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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