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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现在已经进入评估阶段,房屋没有备案

ask****136 新疆-阿克苏 经营管理咨询 2017.11.01 09:30:52 4人阅读

楼房现在已经进入评估阶段,房屋没有备案,起诉后公司也没有钱,但法人拥有好几家公司。能否继续问法人要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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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住所地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无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以注册登记地为其住所地。  《民法通则》第三十九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2017-11-30 17:1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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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这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结各地社区矫正试点、试行工作经验作出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居住地一般是指社区矫正人员能够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居所所在的县(市、区、旗)。居住地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有固定居所,由其本人或者与亲友共有、承租,或者其他人、单位愿意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在此居所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2.社区矫正人员在居住地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或者有亲友、其他人、有关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如果上述条件齐全,新居住地一般是会同意接收的。

可以,当事人有自由裁量,可以以和解调解的方式达成共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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