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在南宁上班以为会定在这就买了套房子,现在因为工作调动要离开了已经找好买家,并签订了南宁房产交易买卖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该怎么办?
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7-10-29 20:03:4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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