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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儿子14岁,在学校体育课上右眼被同学羽毛球打伤(两人是在同一场地的同伴)致右眼瞳孔散大,前房出血,住院治疗了一周。后 复查瞳孔恢复,视力1点多下降到0.6,这期间都是自己一直在领孩子看病,对方家长和学校踢皮球不处理。现在走司法程序是不是要把学校和对方都起诉了?我能得到那些赔偿?
都起诉,孩子父母也要起诉,需要伤残鉴定确定准确数额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83.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你要了解一下,你家孩子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及对方在本次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等。才能更好的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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