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夫妻双方离婚,儿子由男方抚养 女方支付一万元抚养费给儿子。 但女方一直未支付这笔费用,那会不会有相关部门或者人员通知女方要支付这笔费用?如果没有,什么情况下,会有人通知女方? 那女方如果不想支付这笔费用,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用支付?是否可以由儿子出面在相关协议书上签字证明女方已经支付了这笔费用,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方法?
你好,法院判决了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一万元,女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抚养人即儿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女方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财产、银行账户、列入黑名单等。
2017-10-31 14:40:02 回复
男方向法院起诉给付抚养费,1万元抚养费是每年支付的还是一次性?
2017-10-29 07:3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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