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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
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和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依法配建面积之外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法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3、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一)不得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二)可以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三)非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四)利用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成的下车库。
您好,针对您的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是要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的地下人防车库没有的产权,政府不会对其发放产权证,其权利附属在承担费用(土地和建设)的小区住宅建筑(面积)上,因此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产生的纯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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