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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减刑的期限限制是怎么样的呢?

黄** 天津-津南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0.23 16:49:46 10人阅读

律师,您好,按照《刑法》中规定,我们减刑的期限限制是怎么样的呢,或者他是需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进行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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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四年半的刑期,那就要到服刑二年半后才可以减刑。这种情况有可能一次性减完徒刑。
法律规定是,有期徒刑减刑后的实际服刑期不能低于原刑期的一半,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在服刑时间在三分之一以上才能判刑王,并且每次减刑都是一年半到半年

2017-10-23 17:0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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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规定减刑的期限限制。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应当减刑两种。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只是实质条件有所区别。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017-10-23 16:5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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