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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刑法,请问侵犯财产罪既遂的规定是什么

陈** 江苏-南京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23 14:33:45 7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是法学院的学生,最近看了刑法的有关问题,我想要咨询一下侵犯财产罪既遂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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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处抢劫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条  刑法第263条第2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2017-10-23 14:4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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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结果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以上就是侵犯财产罪既遂问题的回答。

2017-10-23 14:34:45 回复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逃汇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确认犯罪是否既遂,应用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为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为未遂。而以犯罪目的达到、以犯罪结果发生或者犯罪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由于不能贯彻到我国刑法里存在既遂未遂之分的一切犯罪中而把犯罪既遂与未遂正确区分开来,因而不够全面和确切。因此,受贿罪的既遂应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受贿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为国家工作人员故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在受贿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中最具争议的是客体要件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归属,即“为他人谋取利益”是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以及如何理解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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