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前来劝架 吵架一方不小心摔倒受伤 不严重摔倒的人要求劝架者赔偿,有证人证明是她自己跌倒,劝架者没动手的,该怎么处理?
你好:如果动手打了受害人,则所谓的劝架者就是故意伤害罪共犯,要负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你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当然上述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建议你在起诉前先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一次性要求赔偿。
2017-11-27 17:29:51 回复
1、自己逛超市不小心摔倒:消费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在超市受伤,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超市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2、超市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此可见,消费者在旅馆、饭店、商店、银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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