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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公告送达文书期限及生效期限

余** 江西-赣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18 20:04:46 2212人阅读

正在进行民事诉讼案,想了解一下目前我国公告送达文书期限及生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具体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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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里公告送达文书期限规定如下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2017-10-18 20:06:46 回复

你好,国家政策及法律还是与时俱进的,目前法院文书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转交送达,
4.委托送达,
5.邮寄送达,
6.电子送达,
7.公告送达。其中第六种就包括微信方式。所谓电子送达,就是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
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
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电子数据方式送达
七、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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