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是考虑三种因素:
(1)债务人是否应当行使权利的因素。
债务人的债权到期,若不及时行使权利,将可能引起权利消灭或者发生权利变动的不利后果,或者可能不当减少债务人的财产而损害一般债权人的利益。
(2)债务人能够行使权利的因素。
不存在阻碍债务人行使权利的客观障碍,若债务人因为客观障碍不能行使权利,则不得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待。
(3)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的因素。
债务人已经对第三人行使权利,但其行使权利的方法有所不当或者其结果并非有利,不属于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的范畴。消极地不行使权利,表现在债务人方面主要为债务人“消极地不作为”。至于债务人是否有行使权利的意图,以及债权人是否已催告过债务人行使权利、债务人消极地不作为是否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则非所问。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应当如何判断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判断债务人是不是构成怠于行使权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判断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律师解析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 (1)我们认为,怠于行使应当仅限于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却一直未主张,若是以其他方式诸如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等,就不能算是债务人向其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采取此种方式的目的就在于确定一种客观标准,便于法院明确地认定债务人是否向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避免债权人代位权目的落空。 (2)但是如果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而又撤诉,致使次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实质上仍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尤其对是否撤诉、撤诉后是否再次起诉具有选择空间时,可见债务人并未积极行使债权,不得以已提起诉讼作为“挡箭牌”,阻却对怠于行使债权的认定。 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析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 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 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 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
律师解析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 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 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 (1)我们认为,怠于行使应当仅限于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却一直未主张; 若是以其他方式诸如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等,就不能算是债务人向其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 采取此种方式的目的就在于确定一种客观标准,便于法院明确地认定债务人是否向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避免债权人代位权目的落空。 (2)但是如果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而又撤诉,致使次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实质上仍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尤其对是否撤诉; 撤诉后是否再次起诉具有选择空间时,可见债务人并未积极行使债权,不得以已提起诉讼作为“挡箭牌”,阻却对怠于行使债权的认定。 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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