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 (2)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律师解析 公司名称有下列要求: 1.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4.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5.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6.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7.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8.公司企业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业的名称权。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10.不要使用已吊销或者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11.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12.经商标权人许可,商标可以作为字号申请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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