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一位股东自愿放弃债权,我想咨询一下股东放弃债权股东会决议会计上应该怎么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
(一)和
(二)两种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会计处理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按规定精神无论是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还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支付或应该支付的金额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计入当期损益(作为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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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公司法股东会股东弃权就不计算弃权的股东的那一份,股东如果不参加股东大会,也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之下,就是属于弃权。公司法股东会股东弃权如何计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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