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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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的股票离婚一般要分割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的,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予以撤销。
若逾期未撤销的,赠与生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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