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重庆诉讼保全担保公司的担保步骤:
1、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和相关资料
2、本公司当日内通过审核并签约
3、本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函
4、保全、执行跟踪
(一)申请。
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保全(诉中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担保。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以保证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能得到平衡。)
(三)裁定。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保全,情况紧急,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四)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
第
一、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第
二、 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
三、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第
四、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
五、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此外,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超过了6个月,而人民法院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
你好关于重庆诉讼保全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根据案件的性质、风险大小、诉讼保全的标的额等因素综合审查确定收费。通常情况为标的总额的0.3%—0.6%之间,特俗情况下例外。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0.3%—0.6%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0.3%—0.6%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先予执行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3%收取。
4、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0.3%—0.6%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5、解除财产保全担保费率为保全标的金额的3%—5%,担保金额越大,收费标准可浮动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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