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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对于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具有效力吗

胡* 吉林-吉林市 同居咨询 2022.10.19 18:19:58 472人阅读

咨询下对于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具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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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意愿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对于协议中约定的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抚养方面的约定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2-10-19 18:20:58 回复

同居关系本身不用解除,只存在孩子抚养权问题,需要通过法院认定。

您好,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协议是双方意愿表达真实,
2、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也是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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