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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催债家人怎样解决
需要自己协商还款事宜。1、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进行催债也属于合理的范围之内,这种情况需要跟债权人当面确认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明细。2、如果债权人进行暴力催债的话,建议报警解决,但是需要长久解决的话,还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行动建议:1、在自己当下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跟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还款,给出对方相应的还款方案以及承诺出对方相应的还款时间。2、双方重新签订还款合同,将分期还款的明细写明在合同里,双方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履行就可以。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一,原告,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债权人)、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二)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三)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专业解答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11060条,如果债主死了,又没有亲戚或朋友接受他的财产,那这些钱就会自动变成国家的,用来帮助大家。不过你得注意,如果这个人以前是在一个集体里工作的话,那他的财产就会给那个集体。所以说催债的权利和责任主要看你们俩之间签的协议,再加上其他关于还钱的法律法规来决定的。
专业解答不用怕,继承人可以选择不管那剩余的债,除非他们自己愿意去还。如果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那自然也就没有义务还债了。所以,到底需不需要还债就要看继承人有没有拿到遗产,还有就是这个遗产的价值够不够支付这些债务。
专业解答让我简单给你说说这个事儿,就是继承人得用他从被继承人那里继承到的所有钱去还那个人生前欠下的债和该交的税。这就好比你继承了一笔钱,你就必须要用这些钱来把你爸爸妈妈或者其他人欠的债都还掉。但是,如果你继承的那笔钱不够还所有的债,那你也不用硬着头皮去还那些超过你继承金额的债,除非你自己愿意去还。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你不想继承那个人的遗产,那么你也就不用去管他的债到底要怎么还了。
专业解答简单说就是,继承人得用他拿到的那堆遗产里的所有钱,把他爸或者妈生前欠下的税债都还上。但是,这个还债的金额不能超过那堆遗产的实际价值。要是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继承人就可以选择不还那些比遗产多出来的部分,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去还。所以,如果有个人死了,他的家人作为继承人,就要用他们继承到的遗产去还那个死去的人欠下的债,但是他们的责任也只限于那堆遗产的实际价值。
专业解答有那么回事儿,要是被继承人死了的话,他的遗产就是继承人的了。但是,继承人得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他欠的债,包括各种税,费什么的。也就是说,继承人得把遗产拿出来还债,但是扛起来的债务总数不能超过那个遗产的实际价值。假如说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继承人就可以选择不管那些超额的债,除非他们主动去还。要是继承人直接放弃遗产,那他们就不用管他爹的这些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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