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逃税罪如何申请减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逃税罪如何申请减刑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面向社会公开。
减刑的程序如下: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4、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刑罚执行部门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或监所代为宣告。
对于减费降税还是减税降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个部分组成。在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此项政策已在1月9日的常务会议审议后对外发布,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我再具体解读一下:
第
一、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
第
二、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这都比原来认定的标准有大幅度的提升,也就是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我们根据有关的数据进行了测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
其中,民营企业占98%。在税率优惠方面,按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别采用所得税优惠税率。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是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应纳税所得额是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是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第
三、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
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
四、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
投资额的70%可以拿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把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二、是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
三、是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四、是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同时,清理规范收费,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1)两者的概念不同。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缴纳税款的目的的行为,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不遵守税法规定,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广义上逃税还包括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没有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2)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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