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政府拆迁补偿职工安置费不一定都会付给员工,具体是否需要全部支付给员工,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如果已经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在补偿协议之中会约定安置费的支付方式。
律师解析 等五年取得房产证之后就可以买卖了。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律师解析 对于住房坍塌毁损严重的受灾人员,受灾地区的政府应当对他们进行确保安全的过渡性安置,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面对这些地震中房屋倒塌的居民,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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