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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怎样确定

周* 新疆-喀什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10.15 14:13:22 439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一下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怎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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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022-10-15 14:1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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