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指对股东名册上的任一记载事项的变更,包括在保持股东同一性的基础上进行的,股东住所的变更、转移,股东改名等为理由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律师解析 公司出现章程规定应实际缴付出资情形的,或股东根据需要自愿实际缴付出资的,经实际缴付到位后,由公司向股东出具经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付出资的金额、日期、出资方式、货币出资的到账账号及时间、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过户情况;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公司申请实收注册资本缴付到位的,可凭股东《出资证明书》或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律师解析 公司出现章程规定应实际缴付出资情形的,或股东根据需要自愿实际缴付出资的,经实际缴付到位后,由公司向股东出具经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付出资的金额、日期、出资方式、货币出资的到账账号及时间、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过户情况;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公司申请实收注册资本缴付到位的,可凭股东《出资证明书》或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