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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规定,受让方一般应该从取得土地使用权下个月开始缴纳。
2017-10-10 10:4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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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何时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7-10-10 10:3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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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2020-12-10 17:58: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