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先补偿后搬迁,这样才能完善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征收工作中应当放在第一位的大事,如果被征收人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可以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救济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对征收土地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因为征收土地相关的公告,实际上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符的状况之下,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的。
专业解答铜陵市政府部门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公告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征地补偿方案获得了批准,政府部门应该在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以后的10天之内,对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
专业解答土地没有经过批准是不能对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首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然后对被拆迁人进行公示和补偿后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
专业解答政府不发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进行公告,并有权利决绝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政府拒不公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解析 政府征地没有发布公告不合法。 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政府征地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律师解析 1、政府可以强制征地,但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3、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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