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双亲已经去世。母亲名下的产权地址,遭遇政府拆迁!母亲有三男一女。最小的,三儿与生前母亲同住。产权地址也有自己的户口。三个男孩都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女儿已出嫁。我是次子。拆迁办告诉我说:第一,根据社区证明我弟弟是这里的常住人口。第二,他是产权人的直系亲属。产权证在他手上。拆迁时可以交产权证和房子。就可以跟我弟弟签订产权人不变的,房屋产权置换拆迁安置协议。从2017年9月18日动迁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得到我弟弟关于我母亲的产权地房屋要拆迁的信息。我弟弟与拆迁办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是通过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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